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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教育推手獎-團體獎及個人獎-常見問題

 

對象篇

 

Q1:個人獎可以推薦教師嗎?

A1:個人獎的表揚對象為「實際從事、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個人」。因此,教師也是可被表揚的對象

 

Q2:團體獎所定義的「團體」類型到底是甚麼呢?

A2:團體獎的表揚對象為「實際從事、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團體(各級學校與政府機關(構)除外),包括依  法設立(或登記)有案之團體、法人、企業或廠商」,所以請推薦時要確認受推薦的團體是否有立案或登記證明

 

推薦程序篇

 

Q1:依據推薦方式,「地方政府推薦時,於彙整轄屬學校及府方之推薦名單後,以遴薦團體獎、個人獎各3名為限」。 請問各級學校是否能自行個別推薦?

A1:如果是由地方政府管轄之各級學校,請依照推薦程序及方式,提交欲推薦之團體獎與個人獎名單給地方政府, 再由地方政府彙整後遴薦;而非屬地方政府管轄之學校,如各國立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高職) 及大專校院(含二技五專)可自行推薦。

 

Q2:是否可以「個人」身分推薦有貢獻之團體或個人呢?

A2:不行。本計畫之團體獎及個人獎,係由政府機關(構)及學校推薦,不受理以「個人」身分推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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